物流企业的变更
物流企业的变更是指已经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在其存续期内,由于企业本身或者其他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在物流企业组织机构上或其他登记事项上的改变,如企业组织的变更、企业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等。物流企业的变更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1)物流企业的合并
物流企业的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为了物流经营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成一个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合并能够在不增加投资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本存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是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按合并的方式不同.企业的合并可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物流企业,原来的物流企业消灭,新的物流企业产生。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物流企业继续存在,其他物流企业因被合并而归于消灭。吸收合并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物流企业被分成若干部分并人到其他多个物流企业中,在这种情况下.吸收已消灭物流企业的.不是一个物流企业,而是多个物流企业。
(2)物流企业的分立
物流企业的分立是指已经设立的物流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依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分立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依据分立方式的不同,物流企业的分立可分为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创设式分立又称新设式分立,即解散一个已经设立的物流企业,将其全部财产分配给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物流企业,原物流企业消灭。存续式分立,又称派生式分立,即将一个已设立的物流企业的部分财产分立,另设一个新的物流企业,原物流企业继续存在。
(3)物流企业责任形式的变更
物流企业责任形式的变更是指物流企业在存续的状态下,由一种责任形式的物流企业变更为其他责任形式的物流企业。物流企业责任形式的变更与物流企业的合并、分立一样,都是为了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物流企业责任形式的变更必须遵守法律对拟变更后企业的成立、资本、财务等的最低要求。物流企业组织的变更必须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例如,物流公司合并或分立,必须通知债权人,并依《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公告,股份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还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物流企业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
物流企业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是指物流企业的名称、住所和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等的变更。
辽宁省热门运输线路推荐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道旭物流感谢您的来访,我司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如您有需要可随时致电或在线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运输解决方案及最合理的服务价格。

声明: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道旭物流感谢您的来访,我司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物流服务,如您有需要可随时致电或在线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运输解决方案及最合理的服务价格。